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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8日

渝北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

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2024年,区人大监察法制委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密切配合下,备案审查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持续提升。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有件必备,有序拓展报备范围 

1. 着力提高报备及时率。2024年共收到区政府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主要涉及科技创新、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等内容;收到镇人民代表大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12件,主要涉及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等内容。其中区政府迟报文件1件,已督促建立周询问、发文目录半月核查等机制,确保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2. 拓展镇街报备范围。根据《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从202461日起,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报送区政府备案的同时,报送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备案。截止202412月共收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文件9件,与相关镇人大主席团、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协同开展形式审查后,认为均不属于报备范围,按规定不纳入备案登记,及时予以退回。

3. 加强两院报备工作。根据《条例》相关要求,将区法院、区检察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对区法院制定的4件规范性文件,区检察院制定的7件规范性文件,首次通过重庆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对外展示。

(二)坚持有备必审,持续提升审查实效

加强同各专工委协调联动,对符合备案条件的2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镇人民代表大会规范性文件接收登记后,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分送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联审,均不存在合法性、适当性问题,但就可操作性、表述前后不一致、引用文件时效性等方面,反馈工作提醒13条,就规范性文件效力溯及既往问题召开沟通座谈会1次,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三)坚持有错必纠,严格开展清理工作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要求,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会同相关专工委、各镇人大主席团对涉企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督促区司法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经清理,因影响市场公平竞争、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不符合新的工作形势和要求、文件有效期届满等原因,废止文件13件,修订文件5件。

(四)坚持守正创新,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

1. 探索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各界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择优选定了由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15名专业人员组成咨询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协助完成备案审查咨询、集中清理、专项审查、理论及课题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2024年就《渝北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等3件规范性文件,征求专家意见建议6条,均反馈区政府相关部门修改完善。

2. 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根据《条例》相关要求,去年4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监察法制委2023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召开专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委员们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管理职责不清、报备主体不明等意见建议。区政府认真办理,区司法局同区市场监管局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前置、自动转审和备案审查协审机制。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北府办〔202423 号),进一步厘清了各单位内部的职能职责,明确了报备管理程序。

3. 提升镇街人大备案审查能力。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报备的范围、时间、材料等内容。建立渝快政工作群,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与备案审查相关的决定、法规,为各镇街购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案例选编》,及时共享典型案例、规范文本,不定期开展行政发文目录核查,督促相关制定主体及时、规范报备相关文件,进一步提升人大系统备案审查工作能力。

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规范性文件报备的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备案审查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深化,三是对镇人大、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指导还需持续加强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区人大监察法制委将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入推进“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务实推动全区备案审查工作实现新提升、取得新成效。

(一)稳步推进双重备案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意见,按照“全面推开、重点推进、分类实施”的总体安排,探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双重备案工作,即从今年5月1日起,区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及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组织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区政府报送备案的同时,还须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对市直辖以来到今年4月30日以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加强对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情况逐步纳入镇人大“季会”内容。

(二)抓实备案审查工作主业。严格落实“三有三必”工作要求,加强网上查询、文件目录核查监督,督促区“一府一委两院”、镇人民代表大会、区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规范报备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备案及时性和准确性。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基准》,进一步准确把握形式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适当性审查标准,加强依职权审查。会同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做好主动审查和公民审查建议的办理工作。加大问题文件督促纠错力度,坚决纠正存在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刚性和闭环纠错能力。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保障体系,组织开展教育、医疗、民政等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推动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和依法行政。

(三)健全备案审查制度机制。加强与区政府办、区司法局沟通协作,建立报备目录、审查结论共享,意见分歧解决、定期工作通报等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我区15名备案审查专家的专业优势,建立备案审查专家联系镇街制度,充实基层备案审查专业力量,提升基层备案审查工作专业化水平。与两江新区管委会建立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探索建立高竹新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机制,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合力。

(四)积极探索民主实践。针对一些涉及民生、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分送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广泛征集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合理性、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使备案审查工作更贴合群众需求。依托全过程人民民主巴渝实践站、代表家站点等平台,积极引导人大代表、街道议事代表参与备案审查监督工作,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针对一些涉企的规范性文件,与区工商联建立衔接联动机制,广泛征求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五)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持续推动市人大“规范性文件融e查”系统深度应用,形成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监督能力,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数字化水平,推动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更加规范高效。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备案审查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全区双重报备部门、镇街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题培训,加强与市内外区县人大常委会之间备案审查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审查能力和工作水平。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宣传,增强领导干部备案审查制度意识,引导全区各级各部门、社会各方面更加重视和支持备案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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