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顺清一行赴渝北区开展《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重点了解《条例》宣传贯彻、流浪犬只收容留检、犬只免疫登记管理等情况,以及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应对措施打算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邓炳国,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杨尚隈,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副主任委员马岱良,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陆多祥参与执法检查。渝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宗林,渝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问伦,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徐志强,两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何一波参加。
当天,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居易天城小区、瑞派·名望宠物医院西区院区、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人和派出所、熊婆婆花园七喜宠物市场,通过实地检查、现场提问、翻阅台账等方式,详细了解街道社区、城市公共区域、宠物医疗机构和宠物市场学习宣传《条例》,政府及部门、相关责任主体责任落实,养犬分区管理、登记、免疫制度执行,犬只饲养的行为规范,犬只经营管理以及犬只收容、领养等情况。
每到一处,检查组成员均认真查看《条例》落地软硬件配置,听取群众和基层工作者心声,查找执法难点,收集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有效遏制犬只伤人等突出问题。
检查组强调,要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解读《条例》,深入推进《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要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强化协同合作,不断提升养犬管理工作成效;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养犬问题,进一步规范文明养犬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