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8〕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渝北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永平同志辞去渝北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其渝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自然终止。接受辞职事项报请重庆市渝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