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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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会议

作者:熊菲 来源:区人大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0日

 

3月19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扩大)会议。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任忠明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和各专工委室副主任参加会议。

理论学习中心组实地考察石船镇石壁村矿山生态修复情况和玉峰山镇玉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和栗战书委员长在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联系自身实际畅谈认识和体会。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大,思想深邃,深刻阐述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阐明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和工作要求,对党史学习教育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为我们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会议强调,要把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党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引导党员干部提高认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确保在党的领导下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向前发展。

会议指出,《长江保护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长江保护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法律形式予以贯彻落实、转化为保护长江的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行为准则。《长江保护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对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和促进作用。《长江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保护流域的法律,为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关系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对建设美丽中国、践行新发展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人大及常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长江保护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切实增强和实施法律的责任感使命感,用法治力量守护好母亲河,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挥出人大作用。当前,要扎实开展好市、区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评议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为保护好长江母亲河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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